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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提前退房算违约吗

时间:2025.05.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56人
律师解析:
1.租房合同没到期就提前退房,通常属于违约行为
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有约束力,提前退房违背了租赁期限约定。
2.若无特殊约定,提前退房要担责,像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可在合同中约定,没约定就按房东实际损失定,如重新招租的中介费、空置期租金损失等。
3.若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或经房东同意,提前退房不构成违约。

案情回顾:

小朱与房东小李签订租房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
然而,入住半年后,小朱因工作变动需提前退房。
小李认为小朱提前退房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小朱则觉得情况特殊,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小朱与小李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小朱提前退房违反了该条款,一般构成违约。
2、若无特殊约定,小朱需承担违约责任。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数额,小朱应按约定支付;若未约定,小李因小朱提前退房遭受的重新招租中介费、空置期租金等实际损失,可要求小朱赔偿
3、若存在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小朱可不构成违约。
但本案中小朱仅以工作变动为由,不属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且未提及经小李同意提前退房,所以难以免除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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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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