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治疗后伤情稳定,有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做
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工伤后,病情稳定或
停工留薪期满就能申请,鉴定时间不固定。
2.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若伤情有变化,工伤职工、
近亲属、单位或经办机构可申请复查鉴定。
3.
工伤复发需治疗的,可再做鉴定确定待遇。
具体按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办。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
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身体存在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
小何在认定工伤且病情稳定后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
然而,小何所在单位认为不应这么早进行鉴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后来,自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小何感觉
伤残情况有变化,打算申请复查鉴定,单位又对其申请资格提出质疑。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认定工伤后病情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即可申请,所以小何申请初次鉴定符合要求,单位的质疑不成立。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因此小何有权申请复查鉴定,单位对其申请资格的质疑没有法律依据。
具体流程和要求需依照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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