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实报实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发;
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
伤残等级定,如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90%等;
一次性
工伤医疗和就业
补助金标准各地定。
2.前期医疗费等,先由单位或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确定伤残等级后,享受对应待遇。
3.单位没缴工伤保险,所有
赔偿单位承担。
要及时申请认定和鉴定,确定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单位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之后小朱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双方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标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全额发放,而单位觉得应适当降低。此外,在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由于小朱的
伤残等级鉴定刚完成,双方对于具体数额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所以小朱要求全额发放合理合法,单位降低发放标准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既然小朱已完成伤残等级鉴定,就应按照对应等级如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标准来确定具体数额,双方应依据此标准计算并达成一致赔偿。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项目均由单位承担。小朱应及时
申请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来准确确定
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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