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在工作中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所在单位要及时处理。
具体来说,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大家要重视的是,申报工伤是有时限要求的。
职工需及时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错过时间,导致无法顺利认定工伤,进而影响后续的权益和保障。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时意外受伤。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未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受伤后行动不便,未及时了解
工伤申报事宜。直到事故发生1年零2个月后,小朱才想起来
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超出申请时限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小朱对此决定不服,认为自己应获得工伤认定。
案情分析:1、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公司未履行此义务。
2、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小朱申请时已超出1年时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决定符合规定,小朱未及时
主张权利,难以获得工伤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