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参保义务不可免:
就算员工自己愿意不缴纳保险,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要求,给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不会因为员工自愿放弃就不用交了。
2.未参保的责任:
支付员工损失费用:
要是员工因为单位没给参保,在
工伤、医疗等方面遭受了损失,用人单位得按照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等的待遇标准给员工支付费用。
被责令补缴并加收
滞纳金:
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保险补上,还会加收滞纳金。
员工可
解除合同并获补偿:
员工有权利随时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能要求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
3.总结:
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就不重视给员工缴纳保险的义务。
不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何
入职小丽所在公司后,为多拿些
工资,向公司表示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小丽同意了该请求。工作一段时间后,小何在工作中受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小何要求公司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小丽则认为是小何自愿放弃参保,公司不应担责,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员工自愿放弃而免除。本案中,小丽所在公司不能以小何自愿放弃为由逃避参保义务。
2、因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小何的工伤损失应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同时,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小何还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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