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时间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通常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不过,对于那些受理时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2.认定决定时限中止的情况
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依据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时,如果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那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暂时中止,待结论明确后再继续计算时间。
3.认定结果的送达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会把《认定
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到受伤害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手中,让相关人员能及时知晓认定结果。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受伤,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受理后,发现部分事实需司法机关结论作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未作出结论时,小许要求部门尽快作出认定决定,而部门认为需等司法结论,双方产生争议。之后司法机关得出结论,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送达小许和其所在用人单位。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决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此案件例子因需司法结论,认定时限中止,部门做法符合规定。
2、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结果送达受伤害职工小许及其用人单位,履行了法定送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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