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
评残程序如下:
一是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要在事故或确诊
职业病30日内申请;
若未申请,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是认定决定。
社保部门受理后调查核实,一般60日内出结果,
事实清楚的15日决定。
三是
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市级鉴定委申请,提交认定决定和医疗资料。
鉴定委组织专家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对结果不服,15日内可再次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认为自己应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和评残,而用人单位觉得小朱伤势不严重,没必要着急。小朱在受伤后半年,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小朱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小朱对结论不服,打算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小朱作为
工伤职工在1年内提出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程序合法。小朱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是符合流程的,其对鉴定结论不服,在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是其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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