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
退休金的60岁以上人员,和用人单位构成
劳动关系,因工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后,可享
工伤保险待遇,其中
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
误工补贴,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按月支付。
2.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退休金的60岁以上人员,再就业和单位是
劳务关系,工作受伤不算工伤。
不过能按《
民法典》
侵权责任规定,让单位按过错
赔偿,包含误工补贴,数额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
案情回顾:小朱已60岁,受雇于某单位工作。工作期间小朱意外受伤,就工伤误工补贴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应享受误工补贴,单位却称需根据小朱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来判断是否给予。经了解,原来小朱情况不明,不知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双方对是否该给予误工补贴意见不一。
案情分析:1、若小朱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他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此次受伤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即误工补贴,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
2、若小朱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他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虽不认定为工伤,但可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按过错承担
赔偿责任,其中包含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补贴,数额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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