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参加
工伤保险且因
工伤死亡,
赔偿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赔偿项目有丧葬
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给无劳动能力且由工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2.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工伤保险,职工因
工伤死亡,单位按标准支付费用。
若单位不支付,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再向单位追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不幸因工伤死亡。该公司一直未依法为小许缴纳工伤保险费。小许
家属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小许家属遂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死亡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案中公司未为小许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公司应承担
赔偿责任。
2、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小许家属可在
符合条件时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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