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十级骨折
赔偿医药费,先明确
责任主体。
若因他人
侵权致骨折,侵权人按过错担责,被侵权人可要求赔偿医药费、
误工费、
护理费等费用。
2.医药费按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数额定。
康复费、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可实际发生后再
起诉。
3.索赔时保留诊断证明、
病历等
证据。
先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
民事诉讼。
若属
工伤,按
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在商场购物时,被匆忙奔跑的小李撞倒,导致十级骨折。小朱前往医院治疗,产生了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小朱要求小李赔偿,但小李认为小朱自身也有一定责任,不愿全额赔偿,双方就
赔偿责任和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过错责任原则,小李作为侵权人,撞倒小朱致其骨折,应承担赔偿责任。小朱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小李应进行赔偿。
2、医药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等后续治疗费,小朱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小朱索赔时需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证据。若与小李协商赔偿事宜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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