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方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发生了
工伤事故。
同时,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职工申请:
在上述情况下,
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要持
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书面申请,请求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机构核查与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情况进行核查,若情况属实,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举个例子,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此时职工就可以申请基金先行支付。
需要强调的是,先行支付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这笔费用。
职工在申请时,要格外注意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申请,这样才能确保顺利获得先行支付,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在小李公司工作,公司未依法为小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小何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小李公司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小何认为自己应获得
赔偿,公司却称自身无支付义务。小何遂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职工可申请先行支付。本案中小李公司未参保,小何工伤后公司不支付费用,小何符合申请条件。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属实后,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其有权向小李公司追偿。小何需按规定准备材料、走流程以顺利获赔。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