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医药费承担主体
工伤后自己垫付的医药费,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
职业病接受治疗,可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当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时,费用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不同参保情况的
处理方式单位已参保:
如果单位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后续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垫付的医药费。
单位未参保: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发生的
工伤医疗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3.处理建议
职工工伤垫付医药费后,应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同时要保留好医药费的相关票据等凭证,方便后续处理。
如果单位拒绝承担这些费用,职工可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受伤后自行垫付了医药费。小朱所在单位认为单位已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应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拒绝承担小朱垫付的医药费。而小朱觉得自己受伤后急需治疗才垫付费用,单位应先承担该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已参保,后续可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若未参保,则全部由单位承担。
2、小朱可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保留好医药费票据等凭证。若单位拒绝承担,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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