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依据相关法律,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在此时一次性付清
劳动者工资。
2.通常离职时就该结清工资。
要是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结清,最晚也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要是碰到节假日或休息日,那就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要是用人单位没按时结清工资,劳动者有权利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要是
逾期还不支付,就要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比如,小李离职时,公司本应当时结清工资,却以各种理由拖延。
小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
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就需按规定给小李加付赔偿金,以保障小李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李从公司离职,依据法律公司应在离职时一次性付清其工资。但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小李认为公司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立即结清工资,而公司则称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通常离职时就应结清,特殊情况也应在约定日期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需提前支付。本案中公司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
2、若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就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小李加付赔偿金,以此保障小李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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