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即便职工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若存在以下情形,也不得认定为
工伤或视
同工伤:
1.
故意犯罪:
倘若职工出于
主观故意实施
犯罪行为,进而导致自身伤亡,这种情况不符合
工伤认定标准。
例如,职工蓄意
抢劫银行,在抢劫过程中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2.醉酒或者吸毒:
因醉酒或吸毒致使行为失控,最终引发伤亡的,同样不能认定为工伤。
比如,职工下班后大量饮酒,醉酒后返回工作岗位操作机器,结果受伤,这种情况便不属于工伤范畴。
3.自残或者自杀:
职工主动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或结束生命的,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像职工因个人情感问题,在工作场所故意自残,就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
在进行
工伤认定时,必须严格审查是否存在上述法定排除情形,以此
保证工伤认定的准确与合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伤保险制度公平、公正地实施。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工厂的工人。一天下班后,他与朋友聚会时大量饮酒,处于醉酒状态。之后他回到工厂操作机器,结果不慎受伤。小朱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认为他醉酒操作机器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醉酒致使行为失控并引发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小朱在下班后大量饮酒,处于醉酒状态下返回工作岗位操作机器受伤,符合该条规定的排除情形。
2、在工伤认定时应严格审查法定排除情形,以保证认定准确合理、工伤保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所以小朱此次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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