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作场所”范围:
日常工作区域,像办公室、车间这些固定地点。
因工作需求到的相关特定区域,例如因公外出办事地、
临时工作场地。
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的合理区域,如
上下班路线、更衣室等。
2.判断要点:
看是否和履行工作职责紧密相关,要综合工作目的等因素。
3.
工伤认定:
职工在这类场所因工作受伤,通常可认定为
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工厂的工人。某日下班后,小朱在工厂更衣室更换衣服准备回家时,不慎被地上的工具绊倒,导致腿部骨折。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工作场所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但工厂方面认为更衣室并非工作区域,小朱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作场所”包括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的合理区域,更衣室属于此类合理区域。小朱在更衣室更换衣服是工作的收尾环节,与履行工作职责紧密相关。
2、职工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通常可认定为工伤。小朱在更衣室因地面有工具绊倒受伤,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所以小朱应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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