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
工伤。
2.下班途中单纯摔倒通常不算工伤,除非摔倒因交通事故等可认定工伤的情形,且本人不负主要责任。
比如普通滑倒、绊倒等情况,不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因其并非因交通事故等法定原因所致。
3.所以一般下班途中摔倒不算工伤,不过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及相关法律
法规判断。
若在下班途中因路面湿滑等意外滑倒,这不属于工伤范畴;
但若是被
闯红灯的车辆撞倒致摔倒,且本人无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总之,需根据摔倒的具体原因及
责任认定来确定是否算工伤,要严格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准确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在下班回家路上,走到小区门口时不小心滑倒摔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便向公司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认为,小朱只是单纯滑倒,并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法定情形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拒绝为其
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小朱单纯滑倒不属于此类法定情形。
2、下班途中单纯摔倒通常不算工伤,小朱的情况是普通滑倒,并非因交通事故等法定原因所致,所以公司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合理。具体是否为工伤需结合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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