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呀,
劳动合同期满后呢,要是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合同约定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可
劳动者不同意续的话,用人单位就不用给
经济补偿啦。
2.不过呢,
合同到期后的一年内没
续签,劳动者还在原单位干活呢,那就相当于双方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啦。
3.要是这时候劳动者想走,得提前三十天用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哦。
4.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没及时续
签合同,让劳动者的权益受损啦,劳动者就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啦,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满六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综上呢,得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到底有没有补偿,要是有不懂的地方,赶紧去咨询专业律师呀。
案情回顾:小胡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表示按原条件续订,小胡未同意。此后小胡仍在公司工作,一年内公司
未续签合同。小胡工作一段时间后想离职,便直接走人,还向公司主张因未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认为小胡主动离职且当初拒绝续订合同,不应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劳动合同期满,公司维持原条件续订,小胡不同意,本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但合同到期一年内未续签且小胡继续工作,视为按原条件履行。
2、小胡离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其直接走人不符合规定。不过公司未及时续签合同致小胡权益受损,小胡可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按
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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