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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父母住女儿房被收房租咋算

时间:2025.03.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31人
律师解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住女儿房收房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女儿与父母无明确租赁约定,女儿收租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2.倘若女儿与父母事先有口头或书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等事宜,女儿收取房租则合理。
此时,租金数额应依据市场价格、房屋实际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3.若双方对租金数额等问题产生争议,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定。

案情回顾:

小丽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给父母居住,一段时间后,小丽要求父母支付房租。父母认为女儿此举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原来,小丽与父母并未有过任何关于房屋租赁的明确约定,父母觉得一直是亲情居住,不应付租金,而小丽则觉得房子给自己带来成本,父母应支付费用。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由于小丽与父母无明确租赁约定,小丽收取房租缺乏法律依据。
2、若双方事先有口头或书面租赁协议,约定好租金等事宜,小丽收取房租才合理,且租金要依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
3、若双方对租金数额等问题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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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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