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五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后,其相关待遇的计算主要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是对
伤残职工的一次性补偿。
标准是按照本人
工资来计算,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职工每月可获得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3.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相关待遇:
经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此时,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同地区具体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实际操作时要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后退出工作岗位。其
月工资5000元,单位按规定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0000元。后小朱认为伤残津贴应按当地较高标准补足,与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产生争议,且在
解除劳动关系时对补助金数额也有异议。
案情分析: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规定以18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单位支付90000元符合标准。
2、伤残津贴应是本人工资70%,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应按此规定执行。
3、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分别按当地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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