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多次要求强烈要求借贷人抵押房产,借贷人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多次抵押给了别人,且借贷人在没有按借款人的要求使用借贷资金,事后了解知道,借钱人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事后借款人采取逃避的办法,现给借款人造成巨大损失,算诈骗吗?
这种情况最主要看你们写定了,是签的欠条还是?有千抵押协议一般属民事纠分
2026-02-04 23:17:18 回复
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诈骗。借贷人隐瞒多次抵押房产事实,未按约定使用资金,且本身无偿还能力还逃避,有非法占有目的。解决方案是收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若有初步证据证明诈骗,也可走刑事途径,让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2026-02-04 21:35:28 回复
诈骗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其次,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再次,被害人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处分财产;最后,诈骗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构成诈骗罪并达到立案标准。
2026-02-04 21:34:03 回复
律师解析 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另外,当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需持银行出具的注销抵押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与银行代理人共同到当地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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