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经法医鉴定,死者之死与车祸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那么肇事方应承担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的责任。在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应对受害者所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及恢复期间所必需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同时也需对因伤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可被定为“故意逃逸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量事故细节、责任分配、违法行为、减轻伤害措施及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作用等因素。若能证明无过失或受害方有过错,可能影响判决结果。

若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出院后死亡,责任方需赔偿实际抢救治疗费用,并承担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者补偿金等。此外,家属因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交通、住宿及误工损失等合理额外花销也应由责任方承担。这些赔偿旨在保障事故受害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及其家属在不幸事件后得到应有的经济支持。

交通事故后,甲方申请赔偿时限严格,通常治疗结束后30日内死亡,乙方可拒赔。甲方需补充证明文件,乙方应一次性通知。复杂案件也应在30日内核实并书面通知结果。属保险责任则10日内赔付,否则3日内发拒赔通知并说明理由。

车祸患者康复半年后离世,若离世与交通事故有必然联系,保险公司需支付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费用。肇事方需承担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在内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造成残疾还需支付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致死则须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