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费用涵盖多个方面,主要有
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
伤残津贴等。
2.关于医疗费,是按照实际治疗工伤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来支付的。
具体来说,必须是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这样才能予以报销,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不过,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伤残津贴则依据
伤残等级来确定。
例如,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
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依此类推。
社保工伤费用的计算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展开。
而且,不同地区在具体执行上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别,需加以留意。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涉及工伤费用报销争议。单位认为小朱部分医疗费用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不应报销,且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时长存疑,小朱则主张应按规定全额报销及支付相应时长工资,伤残津贴也应按等级准确发放。
案情分析:1、医疗费应按照实际治疗工伤产生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予以报销,不符合标准部分不应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规定期限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3、伤残津贴需依据伤残等级按规定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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