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工在家受伤住院期间的
工资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1.
工伤情况: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
职业病,且经
工伤认定后,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比如伤势恢复缓慢、有严重并发症等,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12个月。
2.非工伤情况:
若职工住院治疗的伤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单位可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合理扣减部分工资。
比如职工因自身意外摔倒受伤住院,单位可按规定扣减。
不过,扣减工资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职工与单位在工资扣减问题上存在争议,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
仲裁机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住院,经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单位认为不应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小丽非因工作意外受伤住院,单位扣减工资后,小丽觉得扣减过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工伤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若其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延长且延长不超12个月,此期间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2、对于小丽非工伤情况,单位虽可依据规章制度扣减部分工资,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若扣减不合理,小丽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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