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认定
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
1.
医疗费:职工治疗
工伤所产生的费用,需符合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这样的费用才可获得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发放,以保障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3.外地就医
交通费、食宿费:若工伤职工因病情需要,经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可获赔偿。
4.康复治疗费:同样要符合相关诊疗、药品及住院服务标准,助力职工康复。
5.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就业所需,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能得到赔偿。
6.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且经鉴定确认的,可获相应生活护理费。
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
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
9.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
伤残职工按月领取。
10.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及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情况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治疗产生医疗费,但部分用药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住院期间,对住院伙食补助费发放标准存异议。小胡因伤情到外地就医,对交通费、食宿费赔偿有争议。小丽安装辅助器具费用报销遇阻,小静对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有疑问。
案情分析:1、小朱医疗费中不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部分,按规定无法获得赔偿,赔偿应以符合相关目录及标准的费用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严格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这是法定标准。
3、小胡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需经医疗机构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才可获赔。
4、小丽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才能赔偿。
5、小静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