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受伤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实际发生的费用。
比如
医疗费,包括因治疗
工伤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合理标准给予补助;
还有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2.若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伤残,职工还能获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像
十级伤残就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3.当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合同的,
工伤保险基金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用人单位则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治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需照发工资福利。
5.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工伤
赔偿费用都得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本人工资、当地标准等确定。
职工应及时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等费用。小朱要求单位承担,单位却称部分费用不合理拒绝支付。后小朱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单位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且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受伤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单位应依法承担。
2、小朱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应按7个月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若小朱与单位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出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应分别支付相应补助金,因单位未缴保险,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4、治疗期间,单位需照发工资福利。
5、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费用都应由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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