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
误工费与
加班的基本概念
误工费和加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当
劳动者因遭受
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各类原因,致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从而实际收入减少,按照相关规定应获得的
赔偿。
而加班是在法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范围之外,用人单位基于工作需求,要求劳动者继续进行工作,并为此支付给劳动者的额外报酬。
二、深圳普工误工费与加班的差异
在深圳,普工的误工费通常是由于自身身体状况、外部
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收入,这和加班的性质明显不同。
加班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包括加班的具体情形以及相应程序,同时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
加班工资。
三、普工误工费的赔偿主张
若普工因非自身原因,比如用人单位的安排不当、生产资料供应不足等导致无法工作从而产生误工费,普工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例如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停工,普工有权要求支付误工费等费用。
总之,深圳普工的误工费一般不算加班,二者区别明确,法律适用也不同。
案情回顾:小朱是深圳的一名普工,因用人单位生产资料供应不足停工数日,收入减少。小朱向单位主张
误工费赔偿,单位却认为这应算加班,按加班工资支付,双方就误工费与加班的认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因用人单位生产资料供应不足无法工作,符合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工作产生误工费的情形,按规定有权主张误工费赔偿。
2、加班是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外基于工作需求继续工作,而小朱是因单位原因停工,并非加班情形,单位将其认定为加班不合理,应按误工费相关规定支付小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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