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赔偿主要由以下费用构成:
1.
医疗费:用于治疗
工伤的实际花费,依据治疗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比如工伤职工因治疗所需的药品、检查、手术等各项费用,都在这一范畴内。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所在单位会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例如单位出差补助每天100元,那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就是每天70元。
3.外地就医
交通费、食宿费:经
医疗机构证明且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相关交通、食宿费用按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约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因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确认,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6.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评定
伤残且确认需护理的,从基金按月支付。
8.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
伤残等级由基金支付。
9.
伤残津贴:难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发放。
10.一次性
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职工解约,基金付医疗补助金,单位付就业补助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住院期间,单位未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发放补助费。康复治疗时,费用报销遇阻。停工留薪期,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评定伤残后,生活护理费支付也出现问题,小朱与单位就工伤赔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医疗费应依据实际治疗花费据实结算,单位应承担相应部分。
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按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单位未履行属违规。
3、康复治疗费符合规定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
5、评定伤残后,生活护理费应按规定由单位或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