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十级伤残是否有津贴,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1.
工伤情形:若职工因工作原因导
致伤残,并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那么可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获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该
补助金的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
工资。
2.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当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这两项并不属于津贴范畴。
3.商业保险情况:在部分商业保险中,或许会设有针对伤残的津贴条款。
但这并非法定的,不同商业保险的条款和赔付标准各有差异。
总体而言,十级伤残本身一般没有特定的津贴规定,主要是上述的工伤相关待遇以及商业保险中的相关赔付。
具体情况还需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保险合同来明确。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朱
月工资6000元,其主张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享有持续的
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则认为十级伤残无津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工伤情形下,小朱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即42000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十级伤残本身一般没有法定的持续伤残津贴。
2、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非津贴。
3、商业保险方面,需看具体
合同条款,若无相关津贴条款,则无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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