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旦员工发生
工伤相关情况,首要任务就是及时将其送往
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这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关键一步,任何延误都可能加重员工的伤势,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2.单位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若单位未能按此规定操作,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经认定属于工伤后,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全面评估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以确定具体的
伤残等级。
4.依据鉴定结果,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待遇,像
医疗费用于伤病治疗支出,
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治疗期间生活,还有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就需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之后再要求用人单位偿还。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未及时送医且未在30日内
申请工伤认定。小朱自行申请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有伤残等级。小朱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以未缴纳保险为由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1、单位未及时送医救治小朱,延误治疗加重伤势的风险增加,这违反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的义务。
2、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小朱有权自行申请,相关部门应依法受理认定。
3、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小朱按规定应享受相应
工伤待遇。
4、单位未缴纳保险,应支付待遇,拒绝支付时,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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