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
工伤是能够申报
误工费的。
在实际的工作场景中,职工如果因为工作而遭受了事故伤害,或者不幸患上了
职业病,就需要暂停手头的工作,去接受专门的工伤医疗。
2.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在这种
停工留薪期间,职工原来的
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发生变化的,会由所在的单位按照月份来进行支付。
这就保障了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3.一般来讲,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
不过,如果职工的伤情比较严重,或者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真确认之后,是可以适当延长这个期限的,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也不能超过12个月。
4.当工伤职工评定了
伤残等级后,原来的待遇就会停止发放,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去享受
伤残待遇。
要是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继续治疗,职工依然能够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5.要是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误工费,工伤职工可以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误工费以及其他的
工伤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受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单位未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误工费,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仍未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小朱要求单位支付遭拒,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朱停工留薪期间,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单位未支付的行为违反规定。
2、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应停止发放原待遇,让其享受伤残待遇,未履行此义务是错误的。
3、小朱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误工费及其他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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