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次性就业
补助金9级标准相关说明
1.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级标准一般为8个月的本人
工资。
2.适用情形: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在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这两种情况下,涉及相关补助金的支付。
其中,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3.标准制定:具体的补助金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可能会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
4.工资界定:这里提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小朱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每月5000元工资标准支付8个月即40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用人单位认为应按当地较低标准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9级伤残在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般为8个月本人工资,小朱要求合理。
2、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小朱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确为5000元,用人单位应按此标准支付补助金,不能擅自降低标准。
3、具体标准虽由各地政府规定,但也应遵循相关界定,不能随意更改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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