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哈,要是私人雇主跟雇工之间有
雇佣关系,那雇工在进行雇佣活动的时候受了伤,这责任就得由雇主来承担。
雇主把
赔偿的事儿搞定之后,要是能找到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雇员,那是可以向这个雇员追偿的。
不过嘞,如果是雇工自己本身就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然后导致自己受伤了,这时候雇主就可以适当减轻赔偿的责任。
要是双方是承揽关系,就是定作人把工作交给承揽人去完成,承揽人凭借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来完成工作任务,定作人就只是支付报酬而已。
在承揽人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如果他自己给自己造成了损害,那定作人是不用承担
赔偿责任的哟。
总而言之,得依据具体的
法律关系去确定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要是真发生了争议,咱们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
诉讼等这些方式来把问题给解决喽。
案情回顾:小朱雇佣小李干活,小李在工作时受伤。小朱赔偿后,发现小李受伤是因其自身重大过失导致。另外,小胡将工作承揽给小丽,小丽工作时自己受伤。争议点在于雇主小朱能否向有重大过失的小李追偿,定作人小胡是否要对小丽受伤担责。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李是雇佣关系,小李因自身重大过失受伤,小朱赔偿后可向小李追偿,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雇主赔偿后若能找到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可追偿。
2、小胡与小丽是承揽关系,小丽工作中自己受伤,小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揽关系中,承揽人自己造成损害,定作人通常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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