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在广东省东莞市的
工伤赔付,有相关规定明确了参保职工因伤病必须停止本职工作并接受医院治疗以修复
伤残或疾病的时期,即“停工留薪”的待遇在这段期间保持原有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属于该职工所属的用人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工资额度则按照该
工伤职工在受伤或患病之前过去12个月所获得的平均
月工资予以计算。
对于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职工,
辞退赔偿金将根据其实践工作的整年平均月工资进行结算,同时,这部分
赔偿金的总额通常不会超过东莞市上一年度全体
在职人员月平均薪酬的3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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