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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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因为怀孕被解雇是不合法的。通常来说,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赔偿,工作一年赔一个月工资,最多赔一个月。如果工作不满半年,就要赔半个月工资。但是,对于那些在试用期内因为意外怀孕而被解雇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可能还需要额外的赔偿金。

孕期女职工遭解雇,属违法解除合同,雇主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补偿额根据服务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薪资。假如某孕期女员工工作两年,月薪6000元,那么赔偿金应为24000元(月薪×2倍×工作年限)。

可以带着医院的证明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支付。

根据相关法规,雇主在决定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务关系时,必须及时清算并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雇主应立即向劳动者支付所有应得工资。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雇主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在合同终止的同时,劳动者的薪资得到及时、完整的支付。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9条规定,终止或结束全职工作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工资。但现实中,许多企业常在下月支付解雇员工的薪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还需按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水,超过6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