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业内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如发生了多次无视考勤制度的
旷工情况以及因严重疏忽所致给企业带来的重大
经济损失事故等,企业在决定提出辞退时无需给予任何形式的薪酬
赔偿;
同样地,如果此类员工被
司法机关依法判定承担
刑事责任,那么该类事件中的企业亦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其解雇权,并且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薪酬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