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假设在合同期尚未结束之时,雇主无理由地解雇了员工,那么此种情况下,雇员有权利请求获得
违约赔偿金。
而
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往往是根据雇员在就业机构岗位上所累积的工作时间以及其当月的薪资水平来确定。
其中,在雇佣期间每完成一整年的服务期,雇主需向该雇员给予一个月的薪水作为
经济补偿;
若雇员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离职,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那些在六个月以下就离开岗位的人,雇主要支付其半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若雇主因不合法的原因向雇员提出解聘,应承担两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违约金,以确保对雇员权益的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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