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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所有,可否办理买卖手续

时间:2024.10.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31人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且该房产的产权状况明晰无任何附加的限制性条款,那么这种房产便有资格进行买卖交易。
在办理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必须提供充分的材料以验证房产的权属问题,例如离婚协议书或者是由法院作出的确认房产所有权的法律判决书等等。
此外,为了确保房屋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房屋的产权登记信息务必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并且不得存在抵押、查封等任何形式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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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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