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子归已过户的买家,其他买家虽无法取得房屋,但能追究卖家违约责任。
2.若都没过户,房屋已交付并被某买家合法占有,该买家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其他买家可要求卖家赔偿。
3.若既没过户也没交付,先签合同的买家有优先取得权,但需结合合同履行、付款先后等判断。未取得房屋的买家可通过法律让卖家退款并赔偿。
结论:
一房多卖时,房屋归属按已过户、已交付、先签合同顺序判断,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中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若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房屋归已过户的买受人。若均未过户,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优先获得所有权。若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有优先取得权,但需综合判断。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若遇到一房多卖的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一房多卖时房屋归属分情况确定。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依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屋归已过户的买受人,其他买受人无法取得所有权,可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若均未过户,房屋交付给某买受人并被合法占有的,该买受人优先获房屋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赔偿。
3.既未过户也未交付的,先签合同的买受人有优先取得权,但不绝对,需综合合同履行、付款先后等因素判断。
4.解决措施与建议: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买受人在购房时应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交付后尽快合法占有房屋,降低一房多卖风险。
法律分析:
(1)当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房屋归已过户的买受人。其他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不过能够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这是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
(2)若均未过户,房屋交付给某一买受人并被合法占有,该买受人优先拥有房屋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占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和使用。
(3)若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理论上有优先取得房屋的权利,但并非绝对,需综合合同履行、付款先后等因素判断。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提醒:遇到一房多卖情况,买受人要及时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若权益受损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咨询以获取适合自身情况的解决方案。
(一)若已办理过户登记,应确认房屋归已过户的买受人,其他买受人应及时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二)若均未过户但房屋已交付给某一买受人并合法占有,其他买受人可准备相关合同、付款记录等资料,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可综合自身合同履行情况、付款先后等因素,进一步争取房屋所有权,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携带相关证据起诉出卖人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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