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一方已完成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按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房屋归其所有。
2.若都没办产权登记,但一方合法占有房屋,法院通常会把房屋判给占有人。
3.若既没办产权登记也没合法占有,会综合合同成立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合同成立在先且付了大部分房款的更有机会得房。
4.没拿到房屋的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结论:
一房二卖中房屋归属需分情况确定,已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方优先取得;都未登记时,合法占有人更可能获得;均未登记和占有则综合合同成立先后、付款情况等判断。未获房屋者可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在一房二卖中,若一方已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就取得房屋所有权。若都没办理登记,合法占有房屋这一事实会被法院重视,通常会将房屋判归占有人。若既未登记也未占有,会综合考量合同成立先后和付款情况等,合同成立在先且支付大部分房款者机会更大。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差价损失等经济损失。如果遇到一房二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一房二卖中房屋归属分多种情况判断。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的一方,根据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可取得房屋所有权。
2.若都未办理产权登记,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法院基于合法占有事实,倾向将房屋判归占有人。
3.若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合法占有,会综合考虑合同成立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通常合同成立在先且支付大部分房款者更有机会取得房屋。
4.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合同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包括差价损失等在内的经济损失。
建议出卖人遵守诚信原则,避免一房二卖。买受人在购房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若遭遇一房二卖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分析:
(1)若一方已完成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根据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此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是因为产权登记是物权转移的重要标志,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
(2)若各方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法院通常会基于合法占有事实,将房屋判归占有人。合法占有体现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和使用。
(3)若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且未合法占有,法院一般综合考虑合同成立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通常合同成立在先且支付大部分房款者更有机会获得房屋。
(4)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包括差价损失等在内的经济损失。
提醒:购房者遇到一房二卖情况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当一方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此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办理登记意味着房屋产权发生转移。
(二)若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法院通常会把房屋判归占有人,合法占有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三)若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合法占有,会综合合同成立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合同成立在先且支付大部分房款者更可能获得房屋。
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差价损失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若车位有专属所有权和产权,可长期持有;若仅是房产附属且未拥有产权,通常会随房产流转。想保留车位,建议双方深入协商。车位产权判断依据是产权证书。“地面停车位”指小区地表划线标示的停车设备,需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房屋单元所有者按份额共有小区土地使用权,地面停车位位于此土地上。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情形时,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归属至已完成过户登记程序的那一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进行过合法过户登记的主体方可全权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未能获得过户的一方则可向卖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但不能对抗善意获得该房屋产权的其他第三方人士。
专业解答房产“一屋两售”时,归属认定依据不同情况而定:完成过户并取得证书者拥有所有权;未过户但完成预告登记者有优先权;条件均不满足时,最早实际占有者享有所有权。合同有效者有权要求履行,可撤销或无效合同者也可要求违约赔偿。
专业解答在“一屋两售”案例中,优先判定已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买家为房屋所有权人,未变更或预告登记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者;未完成手续者依先占原则判予占有者。合同签署者可要求卖家履行义务,可撤销或无效合同者也可要求违约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处理房产“一房二卖”时,产权归完成过户手续者;未过户则预告登记者优先;无手续则实际占据者得权。有效合同方有权要求卖方履约;可撤销或无效合同方有权要求违约赔偿。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的房屋所有权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果出卖人已经与后买受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房屋所有权归后买受人所有。 二、如果出卖人已经与前买受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又与其他人签订购房合同的,则房子所有权归前买受人所有,出卖人无权再次将房产出卖。 三、如果出卖人与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房屋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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