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自己购买一个房屋,现在是要去给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是全款购买的,也有购买房屋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需要包括什么样的条款才有法律的效力呢

山东 - 烟台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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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山东 - 烟台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四、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五、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2021-04-15 10:2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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