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由于
工伤死亡的
鉴定程序关键在于确认职工因公殉职的原因与情况是否符合
工伤的相关标准。
首先,作为用人单位的
责任主体,必须要在特定的时间期限之内提交工伤死亡的申请;
如果单位未能按时履行此义务,那么受害者的亲友或者其他
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代为申请。
接下来,相关的政府机构将会对职工的死因以及其在工作中的具体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核实。
在整个认定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诸如
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事故报告等相关的
证据资料。
而在完成了工伤死亡的认定之后,还需要办理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各项福利待遇的申领手续,这其中通常包括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供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
亲属关系证明等必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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