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
工伤事故所导致的
伤残程度被认定为第九级别,那么其应得的
赔偿项目如下:
首先,
工伤保险基金会依照相关规定,向受害者支付一笔一次性的伤残
补助金,该金额数为本人九个
月工资的总额。
其次,在
劳动关系因工伤事故而宣告结束或得以解除之时,工伤保险基金将再次负责支付一次性的
工伤医疗补助金;
同时,用人单位也需承担相关责任,向
当事人支付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工伤事故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
医疗费用以及在停工留薪时期内产生的
工资,均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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