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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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其工资应该按照正常标准足额发放,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降低其薪资。女职工的薪资水平应该保持在孕前的标准。如果因为怀孕而调整了工作岗位,新岗位的薪资也应该保持原来的水平,以确保女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禁止任何形式的以怀孕为由的薪资变动借口。

女性劳动者孕期,企业发放薪资依法进行。通常,工资保持不变。病假或产假后复工,薪资根据法规调整:病假工资可能按比例发放;产假期间,以生育津贴为主收入,若低于原工资,企业要补齐差额,保障女性权益。

女性怀孕后,雇主得依法足额给她发工资,一分都不能少,可不能搞啥降薪的事,得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要是哪个雇主违反了这规定,那就是严重违法,得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一来,孕妇就能安心养胎了,不用为钱的事发愁。

为了维护孕期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孕期工资应该正常发放,其中包括基础薪资、津贴和福利。如果员工可以正常工作,那么薪资就应该保持不变。对于因病假或产假需要进行薪资调整的情况,应该这样规定:员工请病假时,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员工请产假时,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津贴,如果津贴金额不足,雇主需要补足差额,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孕妇在孕期正常工作可照常领取工资;享有产假资格并购买生育保险者,津贴由社保基金按单位上年平均工资计算;未参保员工则由公司以原工资标准提供津贴,确保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