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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上厕所不慎摔倒,这能否算作工伤

时间:2024.09.1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131人
律师解析:
若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内,由于劳工所在环境或设施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导致其在卫生间里不幸摔倒受伤者,应被认为构成工伤
此情況属于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场地范围之内,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侵害的情况范畴。
反之,若是由劳工自身行为不当所造成的摔倒伤害,尽管单位并无任何安全隐患存在,亦不应被视为工伤。
另外,倘若不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或并非在工作场所使用厕所时发生的跌倒受伤事件,此种情况亦无法被视为工伤。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部,由于职务因素导致的事故伤害;
(二)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前或之后,在工作场所内部进行与工作事务相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伤害;
(三)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部,因为执行职务职责的需要而遭受的暴力意外伤害
(四)罹患职业病
(五)因公务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是事故发生后下落不明的情况;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引起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被认定为工伤条件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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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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