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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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可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寻求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倘若该房屋尚处于保修期限内,则开发商理应承担起修复工作上的义务。当然,若购房者选择自我修复,也请确保维修方的费用清单清晰,以便开发商能够按照协议履行相关赔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其他特殊场合,理应对案情加以认真分析,以确定最佳的处理方式。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对装修进程产生延迟的责任认定及赔偿事宜在进行新居装饰过程中如遇质量问题,可按照如下流程妥善处理:首先,根据购房合同中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对相关权益进行主张与赔偿;其次,在合同未就此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清之时,则建议由买卖双方进行友好磋商,以便妥善解决问题;最后,若双方无法通过沟通达成共识,可通过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保险购买策略:如何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1.我们有权利直接与开发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并通过寻求和解解决问题。在产品或服务的保修期限内,作为消费者,您拥有要求生产商、供应商或者销售商对存在缺陷的产品进行修复或者更换的权力。若对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您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须尽快与开发商展开充分协调,明确提出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若因房屋质量瑕疵导致无法进行修复,或者在已经修复后仍然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有权向开发商请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延期交付房产所导致的赔偿问题,我们建议将违约金设定为按照每日延误向买方支付相当于买卖总价格百分之零点五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当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要求适当降低时,应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害的比例达到30%为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而在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且要求提高时,则应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