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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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房产所有权后,购房者应团结寻求法律支持。面对项目停工风险,可考虑给开发商宽限期以筹资完工,减少损失。若开发商破产导致烂尾,购房者无法退房,只能转为债权债务关系。在破产清算中,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可能优先获偿。提起诉讼时,全体业主需团结,避免部分胜诉者先行获得赔偿,而迟起诉者失去赔偿机会。

如果您遇到开发商跑路且已付房款,应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依法追偿。同时,尽快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和登记变更手续,确保权益。如有障碍,可根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或提议房屋折价或拍卖,优先偿还您的债权。

在开发商失踪的情况下,购房者仍需设法追讨自己的款项。然而,当开发商逃避责任导致项目陷入停滞甚至崩溃,纠纷和争议自然难以避免地产生。面对这一困境,已经全额或大比例支付房款的潜在业主应当团结起来,通过联合起诉开发商的途径,要求法院立即对开发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地产及预售款特定账户等,以及其所有资产进行冻结并查封,以便在诉讼结束之后,能够确保自身获得充分的赔偿。

开发商跑路了钱也需要找开发商要,但是可以直接找住建部门,或者是当地的工商部门讨要说法;但前提也是在开发商在合理注册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而且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