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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后房屋漏水责任归谁

时间:2026.01.25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35人
律师解析:
二手房买卖后房屋漏水,责任归属要看具体情形。
房屋交付前就漏且出卖人没如实说,出卖人担责。
交付后买受人用坏了导致漏水,买受人负责。
质保期内房屋质量问题漏水,开发商担责。
相邻关系致漏,比如楼上原因,造成损害方负责。
先确定漏水原因找责任主体,协商不成受损方起诉要求担责,实际中关键是界定时间和原因定责任。

案情回顾:

小胡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房屋漏水。小胡认为是房屋质量问题,要求原房主小丽承担责任,小丽却称交付前并无此问题,是小胡使用不当所致。双方争执不下,责任归属难以确定。

案情分析:

1、需先确定漏水原因,可通过专业鉴定明确责任主体。
2、若漏水发生在房屋交付前,且出卖人未如实告知,出卖人担责。
3、交付后因买受人使用不当造成漏水,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因房屋质量问题在合理质保期内漏水,开发商负责。
5、若是相邻关系导致漏水,如楼上住户原因,由造成损害方负责。
6、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通过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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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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