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精选解答 > 公司工伤扣自己医保有冲突吗

公司工伤扣自己医保有冲突吗

时间:2024.11.1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该条款明确指出,两种权利并不存在冲突点,所以可以同时进行、共同享受;
然而,这两类权利却无法进行双重享有。在面对民事侵权赔偿问题之后,被侵害者依旧有资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提出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然而,对于已经得到赔偿的那部分,则需要进行相应的扣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用医保进行了工伤方面的报销,那么该部分将不予处理报销。
此外,那些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用,未经核准,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畴之内,因此医保也无法对此进行报销。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申请,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