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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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若不走法律途径,最大赔偿包括:实际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陪护费及残疾生活补助费。各项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核算,有凭据或标准可依,如误工费按患者固定收入或平均工资算。赔偿期限因伤残等级和年龄而异。

1、医方通过与患方签订协议免除法定义务的协议内容违法,是无效的;2、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等。

一般来讲赔偿协议是经过医患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议达成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表示,是不反悔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双方签订的医疗纠纷赔偿协议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包括故意隐瞒或阻止提供关键病历、丢失、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行为均违反法律和医疗规范,可能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将被认定,并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包括故意隐瞒或阻止提供关键病历、丢失、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行为均违反法律和医疗规范,可能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将被认定,并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