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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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妥善处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在正式接收房地产时如若发现房屋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明确提出对开发商的限期整改要求;如果房屋的质量瑕疵无法通过修复手段得到解决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购房者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何妥善解决房屋交付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当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可依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三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理:首先,当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时,业主应积极寻求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并期待开发商能够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或其他有效补救方案;其次,若无法通过与开发商直接协商解决问题,业主有权向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投诉请求,借助行政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业主亦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业主都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需要经过协商及投诉环节,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无效的前提下,直接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对于交通肇事的赔偿,一般是先由肇事方和受害方自行协商赔偿金额和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责任认定等情况进行裁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等直接损失。如果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受到了损害,或者不幸死亡,还会有残疾或死亡赔偿金。赔偿款通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垫付,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因为房屋出现渗漏现象而推迟交付给业主使用。房屋出现渗漏现象乃是开发商在建设期间所造成的自身问题,然而,在相关的契约协议内,已经明确规定了必须要如期交付使用,如果存在延后交付情况,那么便构成了契约失效,开发商需要在此基础上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面对开发商延期交付新房,购房者应首先主动与开发商协商;其次,官方投诉寻求管理部门介入并可能对开发商进行处罚;如无果,可依法维权,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或依据合同解除协议,主张违约责任。